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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种行业包括哪些范围
日期2021-09-30 来源:市公安局
《黑龙江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》第四条本条例所称的特种行业是指:(一)旅馆业;(二)公章刻制业;(三)典当业;(四)开锁业;(五)旧移动电话交易业;(六)金银首饰加工、置换业;(七)废旧金属收购业;(八)机动车维修业;(九)信托寄卖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