鸡西市出租车运价标准?
日期2018-08-21 来源:市交通局
《关于重新制定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鸡政办发﹝2011﹞67号)规定: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有基价(起步价)、公里租价、空驶费、夜间行车费、等候费、时距并用式、通行费、燃油附加费组成。(一)基价和基价里程。客运出租汽车基价不分车型均为6元,基价里程为3公里,不足3公里按照3公里计费,超过3公里的,按照实际公里计费,即起步价为6元/3公里。(二)公里租价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超过3公里,公里租价为1.60元;每500米计价一次,不足500米按500米计价。计价单位以元为单位,元以下四舍五入。(三)空驶费。客运出租汽车单程载客超过8公里的,超出部分每公里加收50%的空驶费,即单程载客超过8公里之后每公里租价为2.40元。(四)夜间行车费。夜间22时至凌晨5时,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每公里加收0.30元夜补费。(五)等候费。客运出租汽车每乘次免费等候时间为5 分钟。超过5分钟,每5分钟加收1公里租价,不足5分钟按照5分钟计算。(六)时距并用式。当受道路条件限制导致客运出租汽车行驶时速低于12公里时,每5分钟加收1公里租价,不足5分钟不计费。(七)通行费。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时发生的过路、过桥通行费,由乘客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支付。(八)燃油附加费。客运出租汽车继续实行油运价联动机制,不分车型每乘次仍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