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民用电价格收费标准?
日期2018-04-03 来源:发改委
根据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》(黑价明传[2012]8号)规定, 第一档 月用电量低于170千瓦时(含) 年用电量低于2040千瓦时(含) 0.51元/千瓦时; 第二档 月用电量为171-260千瓦时(含) 年用电量为2041-3120千瓦时(含) 0.56元/千瓦时; 第三档 月用电量高于260千瓦时(含) 年用电量高于3120千瓦时(含) 0.81元/千瓦时。